- 加斯顿县的学校
- 艾达
加斯顿县学校助理检察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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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残疾人法案合规声明
根据“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”提供本通知。
《美国残疾人法》是1990年颁布的一项联邦法律,禁止在就业、公共设施、州和地方政府运作、交通和电信方面歧视残疾人。
根据《美国残疾人法》,在就业方面歧视残疾人,或拒绝接纳其他有资格的人的已知残疾是非法的,除非这样做造成不必要的困难。如果有任何与ADA相关的问题,请致电(704)866-6245与ADA协调员联系。加斯顿县学校在其项目、服务或活动的录取、访问或运营方面不歧视残疾人。加斯顿县学校在招聘或雇佣实践中不歧视残疾人。关于ADA的问题、担忧、投诉(请参阅下面的申诉程序),或要求提供更多信息,可转给加斯顿县学校指定的ADA协调员。如果您需要特殊住宿,请提前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尽力为您提供帮助。如果您想提前申请登录语言翻译,请填写下面的链接中的表格。
朱迪·莱希,合规总监
加斯顿县学校助理助理协调员
jmleahy@gaston.k12.nc.us
704 - 866 - 6245
加斯顿县学校申诉程序
建立申诉程序是为了满足《美国残疾人法》的要求。有关员工的不满,请参阅董事会政策7200。家长或学生如有不满,请参阅委员会政策4030。为了方便起见,下面列出了这两种政策的链接。
●不满PROCEDURES-EMPLOYEES
●申诉程序——家长和学生
如果一个贪婪认为他或她被歧视在残疾的基础上,Grievant应提交书面投诉,其中包含有关所谓歧视的信息,包括受害者的姓名、地址、电话号码,以及问题发生的地点、日期和描述。
提出投诉的其他方法,例如个别会见或以录音方式记录投诉,将于残疾人士提出要求时提供。
投诉者及/或其指定人士应尽快提出投诉,但不应在涉嫌违反行为后30个日历日后:
朱迪·莱希,合规总监
加斯顿县学校助理助理协调员
215 W。第三大街
加斯托尼亚,数控28052
704 - 866 - 6245
jmleahy@gaston.k12.nc.us
在收到投诉后的15个日历日内,ADA协调员将与与投诉人讨论投诉及可能的解决办法。在会议后10个日历日内,美国残疾人协会协调员将以书面形式作出答复,并在适当的情况下,以美国残疾人协会可访问的格式作出答复申诉人,如大型印刷,盲文或录音带。响应将解释加斯顿的立场并提供选择方案或实质性的解决方案。
如果ADA协调员的回应未能令人满意地解决问题,投诉人和/或他/她的指定人可以在15个日历天内对ADA协调员的决定提出上诉收到主管或其指定人员的回复。
在收到申诉后的15个日历天内,主管或其指定人员将会见投诉人就投诉及可能的解决办法进行讨论。在15个日历日内与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会面应以书面形式答复,并在适当时以格式答复与投诉人沟通,并提供投诉的最终解决方案。
ADA协调员收到的所有书面投诉,均可向主管或其提出上诉指定学生将被加斯顿县学校留校至少三年。网站易访问性/合规
加斯顿县学校正在与我们的网站提供商Blackboard合作,以确保遵守《康复法案》504节和《美国残疾人法案》第二章。如果您对网站的可访问性有疑问或担忧,或者如果您无法访问网站上的页面或文件,您可以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传讯部communications@gaston.k12.nc.us或致电(704)866-6117。